山东累计发布37项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
为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山东省近日发布了《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要求》3个省级养老服务标准,这标志着山东省编制修订出台的省级养老服务相关地方标准已达37项。
3项标准均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对社区老年人助餐机构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和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监管与评价等提出具体要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均为修订标准。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要求》对山东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认定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从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项目、服务管理、服务成效6个方面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评分作出具体要求,较2015年版相比,等级划分与评分指标的设定更贴合实际,更具适用性、可操作性,既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又符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实际。
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先后发布了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等级评定等地方养老服务标准,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不断强化标准宣贯实施,选树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00个,五星级养老机构数量达到92家,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养老服务机构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根据机构等级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激发机构宣贯标准、提升服务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