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老龄化突破17,29项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福祉。11月22日,广东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面向不同类型老年人提供29项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此外,到2025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21条具体措施搭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
“截至2022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共有162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1%。预计到2025年,我省户籍人口老龄化系数将突破17%,到2030年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这是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
为积极应对上述趋势,加快解决现阶段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期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实施意见》与《清单》有何亮点?省民政厅副厅长熊松现场进行解读。“《实施意见》从对象内容、有效供给、供给渠道、保障机制、质量监管、组织保障等六大方面搭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共有21条具体措施。优先保障特困老年人及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依申请为有评估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熊松说。
《清单》则是在国家清单的基础上,将国家清单的16条内容细化拓展到29条,面向不同类型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社会优待等四大类29个服务项目。
熊松表示,接下来,全省各地将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及清单,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省级要求。《清单》内容也将根据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现实需求和政府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完善。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纳入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目标。广东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熊松表示,要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在养老事业发展上,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为不少于2.2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6万户。完善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到今年底全省“长者饭堂”数量增至3000家。同时,今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养老产业发展上,鼓励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同时突出抓好智慧养老、旅居养老和湾区养老等,使之成为基本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
熊松表示,民政部门将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大养老政策措施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倾斜力度,加快推动建立对口协作与结对帮扶机制。到2025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涉及其他多个部门。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清淦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继续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发力。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董炳光表示,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的同时,通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人员提供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等措施落实落细《实施意见》有关要求。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曾彦表示,今年省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89亿元。接下来将加强资金统筹保障、政策协调衔接、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支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